一、项目背景
随着市场监管业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承担着登记注册、信用监管、投诉举报、执法办案、数据共享等核心业务支撑任务。为保障各类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网络环境安全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二、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一)购买主体: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承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算机设备维保和网络运维相关资质与业绩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接主体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信息安全服务、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等相关能力认证者优先。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主要包括办公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打印复印设备、终端外设等的日常巡检、故障诊断与维修、零部件更换、系统重装与优化等,保障设备完好率达到约定标准。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主要涵盖局属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监控、运行状态巡检、版本升级、数据备份与恢复、性能优化、接口维护、故障应急处置及技术支持,确保系统可用性不低于约定指标。
(三)网络运行维护服务。主要包括局域网、政务外网接入、网络安全设备及链路巡检、配置管理、网络故障排查与恢复、安全策略维护、日志审计配合等,保障网络通畅和网络安全。
(四)驻场与响应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技术人员驻场或提供远程支持,明确故障响应时限、到场时限和处置时限,建立运维服务台账和定期报告制度。
四、服务期限与预算安排
项目服务期限拟为一年,期满根据考核情况按规定确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项目预算根据往年运维实际支出、设备规模和系统数量测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
五、购买方式与程序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预算金额和服务特点,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或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程序包括发布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全程接受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绩效管理与履约验收
(一)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设备完好率、系统可用率、网络连通率、故障平均响应时间、故障平均修复时间、用户满意度等指标。
(二)实行季度考核与年度总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三)服务期满后组织履约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按要求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
七、批复意见要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该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按程序报批后,批复内容通常明确以下事项:一是原则同意购买计算机设备维保、信息系统及网络运行维护服务;二是核定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三是同意按政府采购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确定承接主体;四是要求加强合同管理、履约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要求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涉密及敏感数据运维须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八、
通过规范化购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借助专业化力量提升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水平,保障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运维成本,为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